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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不达标车型将不得在西安销售

时间:2015-12-18 00:00:00  中国汽车新闻网  

昨日,市环保部门召开发布会,从明年1月1日起,我市将对尾气超标的机动车处罚二百元,同时将制定机动车环保达标车型目录,目录以外车型不得在我市销售。此外,我市首次将非道路移动机械纳入条例。

将“非道路移动机械”纳入监管

在全国尚属首次

此次《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将“非道路移动机械”与机动车并列。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不在道路行驶的以汽油、柴油为燃料的机械,包括推土机、压路机、挖掘机、收割机等。

为什么要将这些机械与机动车并列呢?据介绍,全国非道路用柴油机每年新增200万台左右,每年超过1亿吨的柴油消耗总量中,约有20%用于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这些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氮氧化物的重要排放源,初步估算每年约排放氮氧化物200万吨以上。再加之低劣燃料使用,加剧了污染排放,因此防治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减排氮氧化物有很大意义。

“对于我们西安市来说,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据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主任助理赵辉介绍,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纳入监管范围并单设为新的章节,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明年起车辆尾气超标

将处以二百元罚款

“新条例与全市240万辆车有着密切关系。”赵辉说,目前,如果环保和公安部门在道路上发现尾气超标的机动车,当场处罚五十元并责令限期整改,明年1月1日起,西安市机动车污染物超标,将处以二百元罚款,逾期未整改处二千元罚款。

同时,如果在路上遇见“冒黑烟”的机动车,将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擅自拆除、闲置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在环保部门对机动车所有人或者单位进行上门检查时,被拒绝检查,或者在路上执法,遥感车已测试到车辆超标,车主逃跑拒绝抽检的情况,环保部门将对其警告并对个人处罚一千元,对单位处二万元罚款。

环保不达标车型

将“踢出”西安市场

我市将根据所执行的排放标准,制定我市的环保达标车型目录,不符合排放标准或者未列入环保达标车型目录的车辆,不得在本市销售,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也不予注册登记。

据赵辉介绍,除了国家制定的环保车型,目前只有北京和武汉有环保达标车型目录,我市将邀请专家、调研企业、结合日常检查等,在大量数据中用减法,将不合格的车辆从目录中“踢出”。制定此目录,可以避免不达标车辆进入使用环节后造成的污染问题和社会矛盾,同时也强化了机动车制造企业和销售企业的环保责任和社会责任,确保能将符合环保规定的、高质量的车辆提供给消费者。

“如果企业对排气系统作假,还可以令其召回。”赵辉说,这些规定以及环保达标车辆目录与我国机动车环保召回制度相互配套,可以起到源头管控的重要作用。

11月份西安空气质量排第52名

连续21个月退出全国后10位

本报讯日前,环保部通报了全国74个重点城市1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西安排名52位,已连续21个月退出全国后10位。

11月,随着北方地区陆续进入采暖季,受污染排放和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国东北、华北部分地区出现影响范围广、污染程度重、持续时间长的空气重污染过程。今年11月份,西安收获22个蓝天,同比增加8天,在全国排名52位,为近5个月来最好成绩,比蓝天“全勤”的9月份提高了2个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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